各位考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再次推迟2022年我省高职(高专)单招考试时间及调整考试方式的紧急通知》(湘教通〔2022〕61号)精神和有关规定,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尽可能减少考生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现将bat365中文官方网站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为4月18日-19日,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
2.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为4月14-15日(在我校微信公众号上自行下载打印)。
3.文化素质测试和技能笔试等部分调整为分地州市进行考试,考生以高考报名所在地市进行划分,就地参加考试。考生可以通过十位数字的考生号前两位来确定考试的市州(如果在报考报名登记表上查询到的考生号是14位,请忽略前面“2243”四位):
考生号前两位 |
对应市州 |
01 |
长沙 |
02 |
株洲 |
03 |
湘潭 |
04 |
衡阳 |
05 |
邵阳 |
06 |
岳阳 |
07 |
常德 |
08 |
张家界 |
23 |
益阳 |
25 |
娄底 |
28 |
郴州 |
29 |
永州 |
30 |
怀化 |
31 |
湘西自治州 |
4.请考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湖南省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考试考生防疫须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附: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登记表)(请在我校官网或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下载)。
5.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官网,所有消息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
2022年3月31日
附:湖南省考试院《湖南省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公告和考生防疫须知》
湖南省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公告和考生防疫须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再次推迟2022年我省高职(高专)单招考试时间及调整考试方式的紧急通知》(湘教通〔2022〕61号)精神和有关规定,我省2022年高职(高专)单招考试时间再次顺延2周,即从4月1日-12日推迟至4月15日-4月26日。现将各高职(高专)院校单招考试推迟顺延的相应考试时间公布如下(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
在当前我省疫情防控特别是学校疫情防控面临严峻形势下,为全力保证考生和涉考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实现“不因考试引发疫情传播、也不因疫情影响考试顺利进行”的目标,保障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及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相关文件精神和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及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特护期的有关要求。现将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做好健康监测
1.因防疫形势不断变化,考生须随时关注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提前按要求做好考前防疫相关准备工作。考生考前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跨省跨地区流动,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或参与聚会聚餐活动。
2.考生须提前申领“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并时刻关注“两码”状况,一旦异常,要及时按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及时申请转码。
3.考生须在本人参加考试前14天连续进行自我体温监测,自行打印如实填写并按要求提供《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登记表》(以下简称“考生健康表”,见附件2)。考试当天须查验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绿码)、考点所在地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点当地防疫另有要求的,按相应要求执行)。
二、做好自我防护
1.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足量的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等防护物资。
2.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身体防护,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3.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前须始终佩戴口罩(身份核验时除外),笔试时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进入考点后建议考生及时进行手部消毒或洗手。
三、服从考点安排
1.考生在入场、候考、考试和离场等环节要积极配合考点工作,因不服从考点安排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前一天务必提前熟悉考点周边环境,合理规划参考路线,考试当天须提前到达考点,保持安全距离,按照考点指引检测体温,出示准考证、身份证、“考生健康表”及健康码和行程码,有序入场,避免拥挤,身体状况有异常者要按当地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处理。
3.考试结束后按考试工作人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逗留拥挤,避免不必要的聚集。
提醒广大考生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严格落实防疫要求。要坚决做到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避免社交感染。在外省的考生须在考前14天返回湖南省内,以免因疫情防控等原因被管控在外地或因违反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而不能参加考试,回到居住地后应第一时间按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保持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