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我校幼师办证学生体检的重要通知

时间:2013-03-12 点击数:

    请我校所有申报办理2013年幼师资格证的学生注意,由于中心医院今年的体检工作安排得很紧,我校的体检只能集中安排在3月17日(周日)、3月30日(周六)和3月31日(周日)三天的早上7点20至11点(下午医院不体检)。现特安排3月17日(周日)参加体检的班级:1004班-1010班;3月30日(周六)参加体检的班级:1011班-1018班、两年制在职1101班、09级要办证的学生;3月31日(周日)参加体检的班级:幼职分部的全部办证学生、高新工程学校的全部办证学生;因为这三天是医院专门为我校安排的时间,所以请同学们尽量按照学校安排合理有序地参加体检(如有在这三天中无法赶到的同学,请先电询医院预约好体检时间,且必须在3月31日前完成体检)。本次体检是今年办证的唯一一次,不参加体检雨花区教育局将不予办理幼师资格证。请同学们务必在百忙之中抽空去体检,请同学们相互转告勿缺(部分未交体检费的同学记得回校进行现场确认时交费)。

体检地点:长沙市中心医院门诊大楼四楼健康体检中心(请尽量赶早去,空腹,带身份证,体检完将表交医院)

医院联系电话:0731-85667926

另:最新消息:今年办证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15日-30日,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现场确认时间很紧,请同学们务必在4月2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现场确认地点为我校教务科,请同学们认真填写网报信息避免错误,充分准备好所要提交的资料,超过规定时间不来现场确认的将视为放弃。因今年体检项目有增加,收费有所提高,请每位同学来校现场确认时补交40元/人。

附:体检名单(高新学校的名单暂无)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332014265606

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体检标准的通知

教资字[2010]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已于11月1日起实施。

《办法》对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上岗资格做了明确规定。为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保持国家有关政策的一致性,要求各地在教师资格体检表中的“既往病史”项中明确标明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精神病、其他、受检者确认签字的内容;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请各地根据《办法》要求,对现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加以修订并公布执行。

 

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0年12月7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主管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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