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弘扬优秀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优良传统,大力倡导广大教师自觉培养个人学识魅力和人格魅力,激励广大教职工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水平,进一步体现高尚师德的导向性和示范性,促进我校各项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目的
通过评选“师德标兵”,树立一批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先进教师典型,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努力营造立德树人、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促进我校师资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评选范围
评选“师德标兵”,重点推荐评选在教学工作或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第一线的教师,并要求岗位(教学工作或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第一线)工作年限在二年以上。
三、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先进的中职教育思想理念和科学的育人方法,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并能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忠诚于职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树立正确教育思想,全面覆行教师职责;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在近两年的考核中无扣分现象。
(三)关心爱护学生。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正对待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深入了解学生,严格要求学生。
乐于当班主任,带班经验丰富效果突岀。
(四)刻苦钻研业务。树立优良学风,坚持终生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努力增强实践能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近两年来有论文发表或在省市获奖或主参编教材或主参市级以上课题研究且获奖。努力改进教育教学方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探索职业教育教学规律,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手段,积极开拓,勇于创新,近两年来在省市各项比赛和竞赛中获奖;指导学生参加省市技能竞赛获奖。
(五)善于团结协作。尊重同志,胸襟开阔,相互学习,相互帮助,近两年来,在指导青年教师成长上卓有成效。在维护集体荣誉、创建文明校风、优化育人环境中有显著贡献。
(六)自觉为人师表。注重言表风范,加强人格修养,维护教师形象,坚持以身作则,廉洁从教,作风正派,严于律纪,乐于奉献。近两年来,在师德师风建设中,有典型事例或突岀业绩。
四、评选方法
(一)“师德标兵”每两年评选一次,在评选当年的“教师节”前后进行表彰。
(二)程序和要求:
1.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釆取个人申报,工会小组为单位进行民主推荐,推荐人数原则上按本组教职工总人数(含聘用制)5%推选“师德标兵”候选人,学校每次最终评选总数不超过8人,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宁缺勿滥的原则。
2.被推荐对象应填写《长沙市信息技术学校“师德标兵”推荐表》,经所在党支部、工会小组签署意见后于5月10日前报学校工会。推荐表中的主要事迹栏目内容要翔实可靠,重点突出,文字简练,其他栏目按要求填写。同时每位候选人上报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具体,主要事迹突出,文字生动简练。上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同时上交电子文档。
3.评选领导小组根据推荐考察情况和评选条件,评选出学校“师德标兵”入围候选人。由学校工会组织测评;候选人的姓名和事迹随即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后如无异议,6月底由学校“师德标兵”评审领导小组评选出“师德标兵”,评审结果报学校党委审批后表彰。
4.各工会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对上报的候选人要严格审核,认真把关,真正推选出事迹感人、贡献突出、师生信得过、有社会影响的先进个人。
五、奖励方法
(一)学校对评选出的“师德标兵”颁发荣誉证书,并参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二)在校园网和宣传橱窗中举办专栏,宣传学校“师德标兵”事迹。
(三)编印《长沙市信息技术学校“师德标兵”先进事迹》材料。
(四)举行 “师德标兵”先进事迹报告会,并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大力宣传。
六、“师德标兵”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左玉辉、郭正良
副组长:刘余良、李深山、李慧中、周文华
成员:周建军、陶杰、何重兴、胡喜鸣、刘建乐、熊石林、胡小华、工会小组长
附:《长沙市信息技术学校“师德标兵”推荐表》
表格(附件下载请点击)
中共长沙市信息技术学校委员会
长沙市信息技术学校
长沙市信息技术学校工会
201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