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着眼长远发展,优化队伍结构,适应工作需要,促进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学校党委研究,并报教育局党委批准,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中层干部空缺岗位竞争上岗。根据长沙市教育局《关于直属单位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暂行规定》(长教党〔2010〕40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聘职位
1.正科职1名;
2.副科职3名。
二、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能够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决策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强。
3、勤奋工作,勇挑重担,开拓创新,务实高效,工作实绩突出。
4、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民主作风,善于团结同志,群众威信高。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竞聘正科职领导职务的,一般要在副科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副科职领导职务的,一般应有3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
三、竞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制定工作方案并报教育局审批。
2.宣传动员。召开竞争上岗动员大会,公布职位、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等。
3.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填写《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于2016年12月22日中午12:00前交学校党政办公室;学校党委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竞职演讲及民主推荐。召开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支部书记、民主党派代表、教代会部分成员、教职工代表等组成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总人数不少于60人),竞聘者按抽签顺序进行竞职演讲,演讲内容包括自身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今后的工作设想,演讲时间5—7分钟,与会人员进行民主推荐。会议推荐后进行谈话推荐。
5.讨论决定。根据民主推荐结果,学校党委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聘对象,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干部任免方案,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审批备案。根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学校将拟聘对象上报教育局组织处审批备案。
7.任前谈话,宣布任免文件。根据教育局审批结果,由学校党委对聘任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宣布任免文件。
四、相关要求
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纪律要求,坚决杜绝不正之风。不准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或在干部身份、年龄、学历、简历等方面弄虚作假。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