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推动科教强市、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长沙做出更大贡献。经市教育基金会理事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市全面开展“温暖2020·爱心助园丁”资助特困教师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 资助对象
重点是一线教师(教育工作者)本人或配偶、子女患重大恶性疾病,以及因遭受天灾人祸导致家庭贫困,近两年(2018-2019年)医疗费用自费部分5万元、负债在5万元以上的。
二、资助标准
20名资助对象每人一次性资助人民币10,000元(限定为教师本人),80名资助对象每人一次性资助人民币5,000元。
三、活动计划
2020 年“爱烛行动”资助特困教师名额计划表
地域
| 10000元
| 5000元
| 合计
|
市 直
| 15
| 25
| 40
|
芙蓉区
|
| 3
| 3
|
天心区
|
| 3
| 3
|
岳麓区
|
| 3
| 3
|
开福区
|
| 3
| 3
|
雨花区
|
| 3
| 3
|
高新区
|
| 3
| 3
|
望城区
| 2
| 6
| 8
|
长沙县
| 1
| 7
| 8
|
宁乡县
| 1
| 12
| 13
|
浏阳市
| 1
| 12
| 13
|
合 计
| 20
| 80
| 100
|
四、活动程序
1、根据我会收到的各区县(市)教育基金会、市直学校上报的困难教师资料,按上列要求,从中选出特别困难的教师、教育工作者,进行资助并公示。
2、推荐的资助对象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长沙市教育基金会资助特困教师审批表》,提供本人教师证(工作证)、公示结果、医院诊断结果、交费、欠费凭据的复印件及家庭确切地址和联系方式;
3、上述书面申请材料须由申请人所在学校调查核实、主要负责人在相关证明材料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本校公示壹周无异议,学校出具花费、负债证明,方可向当地区(县、市)教育基金会提交,市直学校直接交我会。
4、区(县、市)教育基金会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资料必须严格审查,并在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公章后报我会审批。
5、我会收到区县(市)教育基金会、市直学校上报的材料(教师本人书面申请、《长沙市教育基金会资助特困教师审批表》、教师证(工作证)、公示结果、医院诊断结果、交费、欠费凭据的复印件)后,由办公室汇总,并按资助暂行办法规定进行细致核查,最后经基金会常务理事会审定批准。
五、活动要求
1、建立特困教师数据库。各级教育基金会全面摸清特困教师情况,定期完善更新特困教师数据库,做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
2、严格申报程序。各级教育基金会、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爱心助园丁”资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的要求审核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汇总表,申请表,教师证、医院诊断结果复印件,学校出具花费、负债证明及公示无异议证明,当地政府部门(民政局/ 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相关证明],按规定时间申报;
3、建立联系反馈机制。各级教育基金会要建立联系反馈机制,组织志愿者及时了解资助对象工作和生活情况,按规定时间汇报反馈情况;
附件1:长沙市教育基金会开展“爱心助园丁”资助特困教师申请表
附件2:长沙市教育基金会开展“爱心助园丁”资助特困教师活动汇总表
电话:82563270
邮箱:136127467@qq.com
地址:岳麓区茶子山路320号长沙市教育局7楼710
长沙市教育基金会
2019年11月11日
附件:/UploadFiles/xxgk/2019/11/201911121711532624.doc